岳父劝饮酒酿事故
邓某平时不经常饮酒,一次在岳父家做客时,在岳父的劝说之下喝了一瓶啤酒。这瓶啤酒却让邓某陷入了民事和刑事的案件纠纷中。2017年5月3日,霍邱县人民法院对邓某的案件全部进行了审结。
2015年9月26日,邓某在岳父家做客时,在岳父的劝说下喝了一瓶啤酒。饭后,邓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回家,在沿王截流乡陈郢村至东湾村的河坝埂由西向东占道行驶时,与王某驾驶由东向西行驶的无号牌二轮摩托车相撞,致王某及摩托车乘坐人曾某、魏某受伤,曾某后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事故经霍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认定,邓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经霍邱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鉴定,王某的伤构成重伤二级。经安徽某司法鉴定所鉴定,邓某送检血液酒精测试结果为25.14mg/100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