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27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于欢故意伤害一案。目前法庭调查结束,法庭将择日宣判。2016年4月,山东源大工贸负责人苏银霞及其子于欢,被11名催债人限制人身自由并受到侮辱。于欢刺伤4人,其中1人死亡。于欢一审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宣判后,被告人于欢、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杜洪章、许喜灵、李新新等人不服,提出上诉。
检察员宣读、出示证据阶段
辩护人宣读、出示新证据:
针对三份证据,检察员与杜志浩近亲属委托的代理诉讼人均有异议。郭彦刚与严建军的代理诉讼人均有异议。
第一份证据是录像截屏,四张照片,为涉案车辆无牌套牌情况的照片。
第二份证据是刑事判决书的网上截屏照片,显示冠县人民检察院主办人员是杜志浩哥哥的同事。
第三份证据是根据百度地图,从案发现场到冠县中医院距离大约为5公里,用时大约8分钟;而案发时,从案发现场到冠县人民医院距离为7公里,用时大约13分钟,耽误治疗时间5分钟。
辩护人对郭彦刚发问 :
于欢否认腰间带刀。
辩护人问郭彦刚是否有犯罪前科,郭彦刚拒绝回答。
询问对一审法院认定证据的补充意见:
于欢及其辩护人、检察员、被害人亲属委托的诉讼代理人、被害人郭彦刚均表示没有补充意见。
郭彦刚称亲眼看到刀具是于欢从腰间拿出来的,并称全程无人殴打于欢。
证人杜建岗出庭作证:
杜建岗称,当天杜志浩喝酒后,杜建岗觉得他处于醉酒状态。杜建岗杜志浩对于欢是拍打而非殴打,杜志浩脱裤子时间不长,很快就把裤子提起来了。
杜建岗否认有过串供行为,并称他们九个人白天都喝了点酒。
杜建岗称,杜志浩被捅后没打120的原因是会耽误时间,并否认有绕远路等耽误救治时间的行为。
杜建岗称,杜志浩在接待室内对苏银霞母子进行言语侮辱,并脱了于欢的鞋子,像唤狗一样叫于欢,并脱了裤子。但没有进行殴打。杜建岗称,民警到达接待室询问情况后,说经济纠纷不要闹事,就离开了。
检察员向于欢母亲苏银霞发问:
苏银霞称,当时她在现场,人身没有危险,只是他们对她进行了侮辱,没有生命健康的危险。但对于欢到后来就存在了人身危险。拨打了两次110都没有管这个事情。苏银霞称,在案发前日调解时,曾许诺把房子给对方并再给三十万,但没有确切说好什么时候过户什么时候还钱。
苏银霞称,于欢平时比较内向,和别人相处很好,没有和别人打架的行为。苏银霞称于欢所持的刀是接待室的水果刀,有人来的时候切西瓜用的。
苏银霞称,对方让于欢坐在沙发上,于欢不想坐,就被按着向茶几南面走过去了。苏银霞称没看到对方打于欢也没听到什么话,看到一个人很快向于欢方向走过去,于欢拿着刀匆匆给了他一下,民警进来让于欢交出刀子,于欢说让人都出去就把刀交给民警,出去后于欢交出了刀。
检察员问苏银霞,在接待室期间对方是否说过报警也没用,苏银霞称对方说过“你们打110啊 ”,但没收了她的手机,并不想他们打110并防止他们录音。后来是苏银霞姐夫刘付昌报的警,警察到接待室讯问情况后没说什么,后民警离开了,苏银霞与于欢想跟随出去被拦住。
苏银霞称,对方脱下裤子把大腿露出,生殖器都露出来了,靠近她的右胳膊,距离她有二三十公分。后来紧挨着他的人让他提上裤子,于是他就把裤子提上了,持续时间不是很长。后来他又坐到于欢对面,于欢说没钱,他开始扇于欢脸。苏银霞称扇脸的力度不是特别大,之后他揪于欢头发、抠他眼睛,让于欢喊他叔。看到于欢的耐克鞋,他就把鞋脱下来一只放在苏银霞鼻孔上,又脱下另一只鞋扔到鱼缸附近。
检察员问苏银霞,期间人身自由是否收到限制,苏银霞吃晚饭时有两人在食堂外守着。苏银霞称讨债人员进入接待室后,搬椅子坐得离她很近,留小胡子的人坐在她北边,进来之后就开始骂她。
苏银霞称,对方报警称其私刻公章,110到现场了解情况后,让苏银霞到财务室。随后对方的人、于欢、马金栋、于秀荣等人也到了财务室。苏银霞称这些人在财务室玩手机嗑瓜子,让她还钱。
苏银霞称她曾用老公的手机报警,110称找法院,于是苏银霞就打了市长热线。之后她再次用自己的手机拨打市长热线,请求尽快处理。苏银霞称有人对其老公说,你媳妇被人打了,你还能忍下去吗?
苏银霞称借款是为了公司经营,想把企业维持下去。案发前一共归还了131.5万。本金还缺3.5万,利息没有还清。苏银霞称讨债方式都是扰乱生产经营的方式。苏银霞称吴学占让她去卫生间,她不去,就被反扭一只胳膊,头被按到马桶里。
诉讼代理人问于欢:
刀是否是于欢无意间发现的,于欢称属实。
于欢称,曾有人开着三轮车拿着做饭的东西到其厂要账,并跟随于欢及其父亲。
对于造成一死两伤的后果,于欢称很后悔,是否认为自己是犯罪行为。于欢称这是合理的自卫,不构成犯罪。
除了卡脖子、扇耳光,于欢称没有使用工具。于欢称七八个人围殴他,对他造成生命威胁。
于欢称只是不想让他们伤害自己,想逼他们离开。进看守所后7、8天才知道杜志浩死了,知道后心理感觉特别遗憾。
诉讼代理人问于欢,是否确定刀子是从三楼财务室拿到接待室的,于欢称当时认为是不重要的事,就顺口这么说了,于欢称记不清是什么时候拿下来的了。
供述中提到的多次想站起来是想干什么,于欢称想保护母亲,护在母亲身边不让她受伤害。对方后面两个人一直按着他,他起不来,除了想起身没有其他动作。
检察员讯问于欢:
于欢称,民警来之前被扇耳光,民警走之后被卡脖子、推搡。
于欢称周围有七八人围着他打,于欢拿刀让他们别过来,杜志浩说你小子弄死我我就弄死你。之后于欢用刀捅了杜志浩。
于欢称他根据事发现场民警和讨债人员的交流对话,推测民警和讨债人员认识,并存在串供嫌疑。
于欢称讨债人员在听到警铃之后恐吓他称“你看警察管你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