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共享电单车不受鼓励:安全隐患突出 电池污染严重
8月2日,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稿,其中明确指出,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巡视员李江平表示,这样规定主要考虑到车辆普遍超标,不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标准要求;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火灾安全隐患突出;车辆运行安全风险高;此外,电池污染问题严重。
截至目前,针对这项规定,一些主要的共享电单车企业并未给于回应,且多家企业拒绝了记者采访。觅马出行电动车相关负责人周生余称:“政府不鼓励,但也没明令禁止。电动自行车符合市场需求,会慢慢走向完善。”
多地叫停共享电单车
今年年初,北京、上海等地陆续出现了“小蜜单车”“电斑马”“7号电单车”等共享电单车,使用方法与共享单车相似。但曾因未上牌照,没有脚蹬,存在安全隐患等原因,被禁止或查处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