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昌1月18日消息,日前,江西于都县一名快递员因给顾客假冒伪劣产品提供邮寄和代收货款服务而获刑。
记者从于都县人民法院获悉,2014年8月起,两客户多次找到某速运公司快递员邱某,要求帮助邮寄香烟,并代收货款,而货款价格明显低于市价。邱某明知对方香烟有问题,仍提供邮寄和代收货款业务。
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1月和3月,于都县公安局会同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先后查获邱某经手的快递37件,内有软盒中华香烟73条。经鉴定,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伪劣卷烟。经查,邱某帮助他人寄售伪劣香烟,已寄售完成的销售金额为8.5万余元,且未寄售完成、被现场查扣的伪劣香烟若干。
于都县人民法院日前对此案进行审结,依法判处被告人邱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五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