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行车遭遇对向车辆远光灯照射,本应减速慢行防止交通事故,却心存侥幸仍加速前行,结果将一行人当场撞倒身亡。近日,经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罗犁铧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判处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经济损失38.7万余元。
被告人罗犁铧是邵阳市北郊某饲料厂个体经营户。2016年6月26日晚,罗犁铧驾驶小轿车从岳阳市开车回邵阳,在途经邵阳市宝庆东路地段时,遭到对向驶来的一辆汽车的远光灯照射,罗犁铧顿时看不清前方道路。然而,本应减速慢行规避的罗犁铧却怀着侥幸心理,继续加速前进,将一名过马路的行人撞倒。罗犁铧立即停车查看,然而该行人已经死亡。
罗犁铧立即报警自首。交警认定,罗犁铧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彭燕如 彭宏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