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海事局作为一支海上行政执法队伍,主要承担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保护海洋环境清洁、保护船员整体权益、维护国家海上主权“三保一维护”的职能。今年以来,福州海事局深入挖掘海事和地方同频共振的着力点,主动对标落实福州强省会战略,出台了海事服务强省会战略36项措施,其中8项措施聚焦水路运输保通保畅工作。
一是实施重点物资运输船舶“直进直出”和“零待时”机制。协调涉海企事业单位、码头、业主、船舶,合理安排载运粮食、能源、化肥油等重点物资运输船舶装卸计划;设立“绿色通道”,优先保障靠离泊作业,加强载运重点物资船舶动态监控,科学实施进出港交通组织和管制措施,提高通航效率;协同地方政府、口岸部门推动疫情联防联控,对来自涉疫地区的内贸船舶,实行非必要不下船、非必要不登轮,推行船舶远程安检,保障福州港畅通高效运转。今年来,累计保障重点物资运输船舶进出港531艘次,其中电煤船367艘次、LNG船164艘次;保障重点民生物资共1432.8万吨,其中电煤1371.6万吨、液化天然气61.2万吨。
二是建立航运企业民意‘直通车’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落实联系航运企业、码头、船员服务公司等制度,带头接待群众来访,带头下访,带头推动解决群众诉求、问题。今年来,班子成员走访福州港务集团等重点企业57次,邀请9家企业在局“政务接待日”上提问题和建议,有效解决疫情期间船舶审核、船舶登记材料预审、开展开放式安检、船员换班等18项问题,在助力福州港高质量发展的同时确保我局各项决策符合企业实际、顺应群众意愿。
三是在全国率先实施海事政务‘办不成事’兜底服务机制。以解决问题、响应诉求为导向,通过设立“办不成事”服务窗口,专窗对外接待企业、群众反映“办不成事”“不顺利办成事”的问题,让企业、群众尽量“办成事”“好办事”,做到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截至6月20日,该窗口共接待企业、群众10人次,解决“急难愁盼堵”问题12件,总结形成常态化便民方案2个,群众满意率100%。
四是开设船员换班专班。设立国际航行船舶换班政策咨询热线,加强与地方政府及口岸防疫部门的联防联控,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并保持高效运行。针对个别船员换班困难,第一时间协调地方政府和防疫部门,尽快解决换班难题,既做好“外防输入”,又做到“应上尽上、应换尽换”,有序保障国际航行船舶船员顺利换班。今年以来,服务国际航行船舶船员换班81艘次、907人次,完成海员外派机构派遣船舶在省外换班17艘次。
五是开通罗源南北水域直航。对接企业需求,协调相关涉海部门,利用罗源湾将军帽南侧良好水深条件,开通南北航道连接水域,改变了水水转运船舶需由南航道航行至罗源湾口再调头由北航道进入的航行模式,解决了罗源湾南北岸货物转运等影响港口发展的瓶颈问题,特别是解决了罗源湾钢铁企业每年约200万吨货物的水水转运需求,提高企业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实现节能减排。自3月底直接通航以来,累计保障南北通航船舶66艘次,保障水水中转货物36.7万吨。
六是全力保障涉水重点工程建设。全面推行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专员制度,搭建“事前指导”“事中咨询”“事后跟踪”服务平台,精准提供便捷多元服务;做好海上风电“新业态”监管服务,指导长乐外海风电项目有序开展船舶防台避风、人员安全培训、海上交叉施工等;协调东海航海保障中心开展AIS交通流分析、历史沉船摸排、海图标志更新等工作,推动落实风电场导助航设施建设,持续改善风电场区周边水域通航环境。
七是助推船员产业发展壮大。深化“互联网+船员”服务,推动实施船员证书电子化,推行船员政务不见面审批、一网通办,提高船员办事便利化水平。助力航海职业教育发展,建立航海教育名师专家库,推动辖区航海院校扩大、新增培训规模;鼓励支持航海院校参加教育培训质量评估,落实船员考试成绩等效认可政策;实施航海职业培训“浪花计划”,培训退役军人71人加入船员队伍;落实欠发达地区海船船员培训共培训813人次,持续发力助力脱贫攻坚。
八是台江海事处独立运行。2022年4月19日,福州台江海事处正式对外恢复独立运行,结束了过去与马江海事处合署办公的体制。该处地处福州市台江码头,这是福州海事局唯一一个处在省会城市核心城区的海事处。它的独立运行,有利于强化对“闽江游”客船和游艇的监管,有利于满足闽江口内港区水域巡航模式改革需求。同时,也作为践行福州市委市政府关于“两江四岸”品质提升、“闽江通航能力提升”等方面决策部署的重要阵地及与地方海事沟通合作的“桥头堡”。
下一步,福州海事局将持续把群众和企业是否满意作为衡量我们工作的根本标准,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让群众办事更便捷、船舶航行更通畅、企业营商更便利,促进航运安全高效化和加快福州海事高质量发展,助力强省会战略扎实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