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色旖旎,生机盎然
青山迤逦,山海绵延。
八闽大地上的无限“风光”
正为福建注入强劲的绿色动能。
民之所望,城之所向
2024年福建省两会报告中提出:
“电动福建”驶入快车道,
绿色交通走进千万家。
渔排用上了新能源
码头实现全电动
打造未来城市的海上牧场
……
科技创新
正在撬动福建的未来
一起用AI视角
探索未来
壹
绿色出行的时代来了
福建探索智能可持续的交通方式
在物流配送、环卫、工程建设、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景区港区等公共领域进一步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持续提升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占比。逐年提升公务车领域新能源汽车比重。4A级及以上景区用车,争取两年内基本改用新能源汽车。——《全面推进“电动福建”建设的实施意见(2023-2025年)》
贰
锂电池“上天入海”
福建电动船舶驶向新蓝海
推动电动船舶全产业链发展:支持引进国内高水平电动船舶研制单位;支持电动船舶关键核心装备研制;建造电动船舶示范项目;打造电动船舶示范应用场景;支持电动船舶充(换)电设施建设。——《全面推进“电动福建”建设的实施意见(2023-2025年)》
叁
超充之城加速崛起
福建积极发展充电布局
支持新能源汽车、电动船舶充(换)电设施、智能路侧设施和功能性平台纳入“新基建”示范项目。推广集中式“光储充检”一体化示范站,对符合相关要求的“光储充检”示范站建设给予业主单位单站补助50万元。优先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将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加氢站纳入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支持依法依规利用现有加油加气站的场地设施研究开展改扩建加氢站或增设充(换)电设施。——《全面推进“电动福建”建设的实施意见(2023-2025年)》
肆
新能源多领域应用
福建将迎全面电动化未来
支持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工程机械、新能源农用机械、动力电池等生产企业与推广应用单位在重点区域及湄洲岛等岛屿联合打造推广应用示范项目,对示范项目单个推广合同金额达到1000万元并实现交付使用的,按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给予生产企业一次性示范推广奖励,全省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支持有关地市、汽车生产企业、示范应用单位等联合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对纳入国家试点的牵头单位给予专项奖励500万元。——《全面推进“电动福建”建设的实施意见(2023-2025年)》
伍
智能网联,未来之城
“电动福建”平台助力高质量发展
加强“电动福建”平台建设和管理。整合省级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电动船舶监管等多个信息化应用平台,研究建设全省统一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政府监管和追溯服务平台。——《全面推进“电动福建”建设的实施意见(2023-2025年)》
生态筑底、产业夯基
2017年,福建省在全国率先启动
“电动福建”建设
沐浴在新时代的春风里
福建正阔步前行
“新能源”这道题,全世界都在作答
福建向“新”图强
宁德时代享誉全球,
但福建,不止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