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台北拟规管共享单车 每车每年500元
据台媒报道,为解决共享运输工具乱象,台北市政府订定“台北市共享运具经营业管理自治条例”草案(下称“自治条例”),已送往市议会审议,未来共享运具需在指定服务区投放,市政府也将向业者收取权利金,预计每年每辆单车500元(新台币,下同)。不过,有业者认为,权利金订得太高,且指定投放区将严重限制无桩式单车发展。
台北市自治条例不只针对共享单车,也包括共享摩托车、汽车等运输工具。未来业者需在指定借还车服务区投放,每年缴交权利金及保证金,并有车辆总量管制,违规停放将有罚则。台北市政府正在规划管理办法细则,研拟各类运具收费金额、停放区域等,经议会审议通过,最快明年初实施。
以共享单车为例,台北市交通局表示,未来业者需向市政府申请许可期限3年,现规划每年每辆单车收取500元权利金;共享单车服务区设置地点、范围,会根据业者需求和该处周边环境决定;若业者投放车辆超过许可数量,或不在指定服务区内营运,每辆车将处以300至6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