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1月30日电(记者刘欢 查文晔)商务部台港澳司日前披露统计显示,截至2017年9月,大陆累计批准台商来大陆投资项目10.1万个,实际使用台资660.65亿美元,粗估创造大陆1100万个就业岗位。目前,台湾是大陆第二大投资来源地,大陆是台湾最大的投资目的地。
“台资作为大陆利用外资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大陆经济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积极贡献,也带动了台湾经济的转型与发展。”商务部台港澳司司长孙彤指出,台商投资有效拉动了大陆进出口贸易的持续增长,带动了大陆农业、制造业、服务业等一、二、三产业的不断发展,创造了大量的就业岗位。
孙彤说,自上世纪70年代末两岸经贸关系恢复和发展以来,台商赴大陆投资即成为带动两岸经贸交流与合作的重要力量。30多年来,台商赴大陆投资大致可分为起步期、快速发展期、平稳发展期和转型发展期四个阶段。当前,服务业成为台商投资热点;投资区域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四川、重庆、陕西、广西等成为新的投资热点;投资策略以长期型经营为主,投资目的由以往的“降低成本、出口海外”向“开拓市场、内外销结合”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