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网 >旅游频道 >旅游资讯
珠海拟规定:旅行社安排的购物30日内无理由退货
珠江晚报
2018-06-01 14:55

5月30日,珠海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对《珠海经济特区旅游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进行第一次审议。《条例(草案)》中提出,珠海将确定全域旅游发展目标,成立旅游发展委员会,统筹珠海旅游发展战略。《条例(草案)》还对民宿、旅游网络经营等旅游新业态进行了规范,并创新制度解决旅游购物纠纷,对珠海的旅游购物商场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从事旅游购物商场经营活动。

确定全域旅游发展目标

《条例(草案)》中,结合珠海城市发展定位和旅游业水平,确定了旅游业发展新目标,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突出珠海特色,体现经济特区文化、海洋文化、香山文化,将珠海建设成为粤港澳大湾区重要的游客集散地和滨海国际休闲旅游目的地城市。

旅游全域化发展需要各部门通力合作,共同促进。为此,《条例(草案)》明确了多层次管理体制。一是成立旅游发展委员会,统筹旅游发展战略等;二是建立专家咨询机制,为旅游业发展重大事项提供决策咨询;三是明确市、区政府将旅游业作为重要产业,加强统筹领导旅游产业发展等;四是旅游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旅游业的指导、协调、监管、服务和宣传推广,规划、交通等部门按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责任编辑:胡君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