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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属企业工资怎么改革,政府这份文件讲明了!
福建日报
2018-11-02 08:40

海峡网11月2日讯 (福建日报记者 严顺龙)近日,福建省政府出台《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意见》明确,全面实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完善工资与效益联动机制,工资总额实行可升可降,通过改革充分调动国有企业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

全面实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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