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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与11家银行签署《福建省拥军优抚合作协议》
东南网
2019-06-30 10:59

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与11家银行签署《福建省拥军优抚合作协议》

协议签约仪式现场 (东南网记者黄振禹摄)

海峡网6月30日讯(东南网记者 黄振禹)6月29日上午,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与中国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福建省分行、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福建省分行、中信银行福州分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分行、招商银行福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11家银行签订了《福建省拥军优抚合作协议》。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领导与11家银行负责人共同参加签约仪式。

《福建省拥军优抚合作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精神的具体体现,是倡导落实“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价值理念、传承弘扬“爱我人民爱我军”优良作风、共同巩固“军民团结一家亲”联系纽带的具体实践,是贯彻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践行担当使命中增强服务意识,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动员包括银行系统在内的社会力量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开展服务的一次有益尝试,为今后在更多领域开展社会化拥军优抚工作必将产生示范作用。

此次协议内容丰富,突出福建特色,体现出各家银行对拥军优抚工作的大力支持,协议明确双方责任义务,规范办理对象和办理程序,强调违约责任,体现择优原则。签约的11家银行郑重承诺,将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金融服务。上述对象可以凭军官证、士兵证、退役证等有效证件,到上述银行网点申请办理专属银行卡;银行将在营业网点设立专门窗口,张贴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先标识,对持有专属银行卡的客户开通绿色通道,提供优先服务,还将免收卡工本费、卡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跨行转账费,并提供其他个性化专属金融优惠服务。双方还制定了八项措施确保协议内容落地生根。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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