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9日,福建证监局公布对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及财务总监罗俊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决定书指出,经查,2015年,泰禾集团与控股股东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泰禾金控(平潭)集团有限公司,泰禾集团公司持股51%,泰禾投资持股49%。
2015年12月,泰禾金控股东会决议将注册资本按照持股比例向双方股东回拨资金。泰禾金控与泰禾投资2016年1-6月资金往来发生额为34.28亿元,全年发生额为56.58亿元,分别占泰禾集团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5%和42.08%,期间最大余额为12.2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11%,年末余额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