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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医保新政,7月1日起实施!
东南网
2020-06-30 09:18

 

好!消!息!

福建省7月1日起将

实行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啦!

参保职工可将个人账户

超出2000元的部分

划入家庭共济账户

供本人及其未成年子女、配偶等

直系亲属使用!

今年4月,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印发《福建省基本医疗保险家庭共济账户使用管理办法(试行)》通知

福建医保新政,7月1日起实施!

医保新政策的重点内容

即将实行的医保家庭共济是什么意思呢?

什么是家庭共济?

福建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可实现家庭共济。在家庭共济账户设立之后,参保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配偶等直系亲属可以使用。家庭共济账户的结转、计息、继承等按照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也就是说,个人医保在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可以“家庭共享”。届时,大家医保账户里的钱就可以和家人一起使用了。

范围扩大至全省通用

这项福利全省通用!

对省内跨统筹区参保的

家庭成员没有限制

但家庭成员都应是

福建省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若家庭成员有个人账户

将优先使用其个人账户资金

家庭共济账户涉及多个个人账户的

应指定家庭共济账户

使用个人账户资金的先后顺序

通知中还明确指出了

家庭共济账户的支付范围

以及使用规定

可用于支付的费用

分为4大类

不仅限于医院看病

可用于支付以下4大类费用

1

看病、打疫苗

如果家人生病

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

看病和住院

产生的需由个人承担的

医疗费用

(非疾病治疗类除外)

可以由家庭共济账户支出

如果你家孩子要接种

预防性免疫二类疫苗

给宝宝打预防针

也可以使用

“家庭共享”医保里的钱

2

买药、医疗器械和消毒用品

到定点零售药店

购买符合标准的

药品、医疗器械和消毒用品

也是可以使用的

需要符合哪些标准呢?

可以看看包装和说明书

①药品:准字号、中药饮片

②医疗器械:食药监械字、药监械字

③消毒用品:卫消字

 

3

进行健康体检

当你的家人(直系亲属)

在规定的体检机构

进行健康体检

这个时候家庭共济医保

也能派上用场

关于省医保定点

健康体检的医院

大家可以参考以下这几家

省医保2019年度定点健康体检医疗机构

1.福建省立医院(福州市东街134号)

联系电话0591-87557768(总机) 0591-87671843(服务台)

2.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福州市鼓楼新权路29号)

联系电话0591-83357896(总机)0591-83302599(服务台)

3.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福州市台江茶中路20号)

联系电话0591-87983333(总机)0591-87982236(服务台)

4.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〇〇医院(福州市西二环北路156号)

联系电话0591-22859888(总机) 0591-83785969(服务台)

5.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〇〇医院第二住院部(福州市梅峰路2号)

联系电话0591-38250097、 38257518(服务台)

6.福建省肿瘤医院(福州市福马路420号门诊大楼4层)

联系电话0591-62752633(服务台)

7.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福州市817中路602号)

联系电话0591-83258135(总机) 0591-83212340(服务台)

8.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282号)

联系电话0591-87878130(服务台)

9.解放军第476医院(福州市洪山桥郭厝里90号)

联系电话0591-88611911(总机) 0591-88611632(服务台)

10.武警福建省总队医院(福州市北二环西路159号)

联系电话0591-83128333(总机) 0591-83128180(服务台)

11.福建省老年医院(福州市北环中路147号)

联系电话0591-83835120--286(总机)

12.福建省级机关医院(福州市鼓屏路67号)

联系电话0591-88013019(服务台)

13.福州市第一医院(福州市五一南路52号)

联系电话0591-88301888(总机) 0591-22603333(服务台)

14.福州市第二医院(福州市仓山上藤路47号)

联系电话0591-83488228(总机) 0591-83488338(服务台)

15.福州市第七医院(福州市八一七北路238号)

联系电话0591-87625470、87625470 (服务台)

16.福州市第八医院(福州市晋安区沁园支路71号)

联系电话0591-87056437(医务科)

17.福建省福能集团总医院(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路大王里62号、后县路18号)

联系电话 0591-38255666、0591-83717215(服务台)

18.福建省建新医院(福州市文林路57号)

联系电话0591-63180685(医保办)

19.福建师范大学医院(福州市仓山区上山路32号)

联系电话 0591-83465081(保健科)

20.福州大学医院(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

联系电话 0591-87893427(服务台)

21.福建农林大学医院(福州市金山上下店路)

联系电话 0591-83789333(保健科)

22.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口岸门诊部(福州市东街131号)

联系电话0591-87065683(服务台)

23.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闽侯上街镇邱阳西路1号)

联系电话0591-62099368(服务台)

24.福州市中医院健康体检中心(福州市鼓楼区贤南路26号聚春园电影放映分公司大堂三至四层场所)

联系电话0591-87678560(服务台)

25.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康复医院(福州市鼓楼区湖东支路13号2号楼3层)

联系电话0591-88529032

4

缴纳医保和商业补充保险

除了以上这些

家庭共济医保也可用于缴纳

参加城乡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的费用

还可以用于

购买与基本医疗保险

相衔接的商业补充保险

例如住院补充类型

防癌保险类型

重大疾病类型

定期健康寿险等

(具体还未明确,仅供参考)

通知中最后还补充了一条

“其他符合个人账户

支付范围的费用”

所以将来家庭共济账户的

使用范围

可能会再扩大

使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这么好的福利

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

使用时要注意哪些?

重点来了

1.家庭共济账户资金为个人账户结余资金超过2000元的部分,经参保职工本人授权后从个人账户划出;

2.建立共济关系的家庭成员中有个人账户的,优先使用其个人账户资金。个人账户资金先于家庭共济账户资金使用。家庭共济账户涉及多个个人账户的,应指定家庭共济账户使用个人账户资金的先后顺序;

3.家庭共济账户的结转、计息、继承等按照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有关管理规定执行。参保职工跨统筹区调离工作岗位等原因转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其家庭共济账户实际结余金额归并到个人账户;

4.省医疗保障局可根据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状况,会同财政部门适时调整家庭共济账户的资金起划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5.如发现参保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违规使用家庭共济账户的,追回医保基金并追究相关责任;发现定点医药机构、商业保险公司等单位利用家庭共济账户进行违规行为的,按照协议约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个简单的例子,一对夫妻小王和小林。他们建立了家庭共济账户。如果小林的个人医保账户有余额,则要优先使用自己医保卡里的钱。如果小林的医保卡没钱了,那么她就可以使用小王医保卡里超过2000元的部分。如:小王医保卡里有3000元(3000-2000=1000),小林可以用这余下的1000元来买药、体检等等。

 

如何办理家庭共济医保

办理“家庭共济”的

方式有两种

一种是

上网在公共服务平台申请

目前相关的平台还没上线

等新政策实施后

大家就可以上网申请了

另一种是

到医保经办窗口申请

在办理过程中

需提供本人及家庭成员

有效身份证件信息

并且还要签署

家庭关系声明书

1.家庭共济账户遵循自愿原则设立,用于本人及其未成年子女、配偶等直系亲属(以下简称家庭成员)之间健康综合保障;

2.家庭成员之间只能设立一个家庭共济账户。

后续是否可以变更或取消

最后要告诉大家的是

这个“家庭共济”医保

不是固定不变的

如果你将来有了孩子

想加上孩子的名额

或是由于

被调到外省工作等原因

想更改或取消家庭共济账户

都可以到医保窗口

办理变更或取消

【下面带你一图看懂这项政策】

福建医保新政,7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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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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