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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人销分牟利拟扣驾照半年 黄牛卖分加重处罚
2015-11-10 08:00

海峡都市报记者 夏雨晴 陈恭璋 通讯员 刘君华

关注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送审稿)》,日前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多条新规直击“买分卖分”,引发市民关注。昨日,海都记者采访了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相关人士,对新规中几个热点问题进行解析。

“黄牛”卖分加重处罚 拘留、罚五千、吊销驾照

省交警总队人士介绍,此次送审稿中,对“买分卖分”、打击“黄牛”等方面增加了处罚。其规定,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和记分并从中牟取经济利益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若被处罚后再犯的,以及组织、介绍他人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和记分并从中牟取经济利益的,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有驾驶证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责任编辑:郑梅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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