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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让儿子回福州依伯出资买房 儿子爽约双方对簿公堂
2015-11-17 09:23

海峡网11月17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涂明 通讯员 姚雯君) 为了让儿子回福州定居,七旬林依伯出资给儿子买了套房,并约定儿子若不回来,便要归还10万元。后来,房子买了,儿子却仍未回福州,父子俩对簿公堂。近日,鼓楼区法院审理此案。

2004年,老林实际出资13.5万元并向亲戚借款2.5万元,给儿子小林在双凤新村买了一套房。父子俩签订《协议》约定:这套房子是父子共同投资购买,父亲无偿支援10万元,前提是儿子一家回福州定居,如果不搬回来,儿子应归还10万元。此外,在小林搬回福州定居前,产权证为父亲保存,房产出租等收益归父亲所有。

(责任编辑:郑梅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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