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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游泳馆晨泳要签免责协议 工作人员称无法承担责任
2015-11-18 09:06

海峡网11月18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苏燕梅 实习生 郭谧) 近日,有市民拨打95060反映,他到福州二环路牡丹游泳馆晨泳时,被要求先签免责协议。游泳馆工作人员解释说,本来晨泳就亏本经营,如果再由他们承担责任,实在负担不起。

昨日凌晨6点,记者来到二环路牡丹游泳馆。这时天还没有亮,不少市民已经围在游泳馆门口等待开门。记者询问了多名市民,他们证实,晨泳从6点到8点,进场要先签免责协议,他们都有签。

(责任编辑:郑梅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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