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获悉,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于日前印发《关于表彰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决定》,对“七五”普法中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福州市共6个单位和6名个人受到表彰。
其中,获评“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的有:福州市人民检察院、福州市司法局、福州市妇联、连江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获评“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的有:林峭立,福清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叶友锋,福州市晋安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高海容(女),福州市长乐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智飞(女),福州市委宣传部四级主任科员;陈增,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办事员;刘文海,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处处长。
获评“全国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有:福州市鼓楼区司法局、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记者 叶智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