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一男子非法运输染有松材线虫病的松木,触犯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日前,该男子被闽清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8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经法院查明,被告人胡某为了牟取经济利益,明知福建省古田县某地为松材线虫病疫区,在未办理木材检疫证明的情况下,雇人将27.756立方米的疫区松木运离古田县,准备运送至外地出售,在运输途中该批木材被查获。鉴定机构从该批松木中抽取20个样本进行鉴定,其中1个样本检测出松材线虫。
闽清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违反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将染疫松木运出疫区,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应当以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事后胡某自愿认罪认罚、支付疫木处置费用,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陈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