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弟三人参与古玩平台竞拍,低买高卖赚差价,发展下线还赚返利,没想到却一步步陷入了网络传销的陷阱。近日,闽清法院审结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系列案件,被告人詹某英、詹某云、詹某锋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至九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据悉,2022年3月开始,被告人詹某英、詹某云、詹某锋经余某(已判刑)等人直接或者间接发展注册成为某古玩平台会员。该平台的运营模式有两种获利模式:一种是投资收益,即投资者在该平台上注册账户并进行充值竞拍古玩产品,次日平台会自动将投资者所购买的产品直接卖出去,投资者获得所投资购买的古玩价值1.2%的利润;第二种是投资者发展下线收益,即下线在该平台进行投资竞拍古玩,投资者可以获得下线所获得的利润的10%作为收益,发展下线越多,赚的收益也就越多。
詹某英、詹某云、詹某锋在明知该古玩平台无实物交易的情况下,仍然通过口口宣传等方式,对不特定公众进行宣传诱导,骗取传销参与人投资竞拍古玩。经查,詹某云直接或间接发展33名下线人员,传销参与人参与投资总额100万余元;詹某英直接或间接发展32名下线人员,传销参与人参与投资总额90万余元;詹某锋直接或间接发展31名下线人员,传销参与人参与投资总额70万余元。
闽清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詹某英、詹某云、詹某锋的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该案中竞拍的古玩并无实物交易,参与者本质上是通过“拉人头”来非法获利。广大群众要提高警惕,果断拒绝“拉人头”、收取入会费等高息收益诱惑,谨防传销陷阱,避免人财两空。(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张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