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房管局会同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委发布方案,深化整治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业主公共收益、收入及分配不公开等问题,切实维护业主利益。方案明确,所有实现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以下简称物业小区)都应设立公共收益专户。
根据安排,将重点整治以下方面:公共收益收支不透明、公示内容不明晰;物业服务企业未按规定时间节点公示公共收益情况;公开内容不明,公示项目不明晰、不具体、缺项漏项;未按统一格式公示公共收益管理情况;收取的停车费等公共收益资金去向、用向不清,支出事项填报不全,缺项漏项;未按规定使用公共收益,列支项目不规范等问题。
此外,物业服务企业占用公共空间、擅自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用途,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审计不到位,公共收益资金转存不规范,公共收益矛盾纠纷化解不到位等方面也是重点整治范围。
方案明确,将通过整治,实现物业小区公共收益季度公示率达到100%、物业小区设立公共收益专户率达到100%,对排查发现的物业服务企业擅自占用小区公共空间、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用途的整治到位率达到100%,纠正和查处侵占公共收益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解决公共收益管理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培育30个以上公共收益管理示范小区,推动公共收益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持续提升物业服务水平。(记者 赖志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