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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首本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权证书颁发
福州日报
2024-07-30 09:38

“家里的承包地有了新‘身份证’,以后不论是出租、转包,还是抵押、融资都更有保障了,我心里也更踏实了!”7月29日上午,在闽清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刚刚领到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权证书的上莲乡上丰村村民老池喜上眉梢。

据悉,这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共同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后,福州市颁发的首本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权证书,也是福建省首批发放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权证书。该证书的颁发,标志着福州市土地承包经营权正式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时代,结束了土地、房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分散登记的历史。

老池全名池宜兆,承包了村里2块地,共5.4亩,承包年限30年。他领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权证书,除了封皮标注“土地承包经营权”外,内页清晰记录了发包方、承包方代表及承包方式、合同代码、承包期限、承包地确权总面积等关键信息,进一步明确了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有利于保持土地承包合同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

过去,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别由农业农村、林业和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登记,由于不同部门间工作要求不一、登记标准不一、信息共享不及时,容易造成权属交叉重叠等问题,不方便百姓办理业务。为此,国家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有效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将各类不动产登记职能集中整合到自然资源部门。

目前,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过渡期已满,福建省不动产统一登记系统(土地承包经营权模块)已按照“统一登记平台、统一数据库、统一业务流程”模式完成建设,满足县(市)区土地承包经营权业务办理。

“有了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权证,农民可以选择以转包、出租、入股、转让、互换等方式充分利用农村土地资源,不仅有利于明确农民的土地权益,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规范和监管,更有利于激发乡村的发展潜能,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一举措将更好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维护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同时对进一步盘活农村资产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有着重大现实意义。(记者 赖志昌)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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