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儿童友好城市空间规划及建设导则》印发
建设“儿童友好”设施有章可依
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州市儿童友好城市空间规划及建设导则》,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提供了系统性、在地化建设标准,标志着福州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向前迈进了一大步。其对五类与儿童生活、就学、玩耍密切相关的设施空间建设进行指导,让“儿童友好”更接地气。
《规划和导则》包括三部分内容。一是儿童友好城市空间规划,提出“童享山水,有福之州”的儿童友好城市福州特色定位,并提出儿童友好空间布局结构及“一区一特色”的儿童友好城区建设指引。二是儿童友好城市规划指引,分城市、街区、社区三个层级,对公共服务设施、开敞空间和出行环境三类空间等提出儿童友好设施空间的指标要求,将儿童友好理念融入各级各类规划编制。三是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导则,提出了儿童友好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学校及通学路径、实践基地、公共空间五类空间的建设导则。
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国土空间规划设计院城乡规划师吴小洁参与了《规划和导则》编制。据她介绍,《规划和导则》倡导的六个“更加”描绘了令人期待的“福景”:
更加关注地域特色的儿童友好空间塑造,重在打造福山福水为特色的儿童友好公共空间、彰显闽都文化底蕴的儿童友好历史空间、突出海洋特色的儿童友好滨海空间;
更加关注儿童专属设施、空间的配置,针对儿童博物馆、儿童美术馆、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家庭支援中心、儿童游乐场地、通学路径等儿童专享型设施、空间提出了明确的配置标准和规划指引;
更加关注“家门口”儿童友好设施、空间的配置,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应以打造儿童友好街区/社区为抓手,加强街道和社区层面儿童日常基本生活和活动的设施、空间的配置;
更加关注符合福州儿童成长特征的设施、空间的配置,针对儿童安全、学习、交往、游憩等需求,导则重点对社区儿童之家、儿童议事厅、公园绿地、生态空间、历史文化空间等能够满足儿童交往、游憩需求的空间要素提出配置标准和规划指引,还特别针对大龄儿童,提出增设冒险公园、滑板公园、体育场地等适合“大孩子”的活动场地以及关注青春期儿童心理健康的服务设施;
更加关注特殊境遇下的儿童的设施、空间需求,加强对残障儿童、严重行为不良儿童、住院儿童等需求关注,提出满足其需求空间和设施的规划指引和建设指引;
更加强调以“儿童友好”带动“全龄友好”,提出在打造儿童友好空间时,要融入老、中、青、残等群体的需求,结合公共服务设施、道路空间、公园绿地的适儿化改造,打造一批全龄复合友好空间。
“为加强儿童参与,我们成立了‘童享山水,福规童行’志愿者服务队,策划并组织了‘小小规划师’系列活动,为福州建设儿童友好城市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吴小洁说,作为这支志愿者服务队的发起人,接下来要让规划设计、建筑、园林景观的相关知识走进更多孩子心中,聆听他们的声音,让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更有温度。(记者 李白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