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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变“毁容” 医美机构被判退赔七万余元
福州晚报
2024-11-11 11:12

“打造明星同款驼峰鼻”“一键美白,韩式水光”“多重抗衰,冻龄女神”,听到这些医美宣传,你心动了吗?近日,福州市鼓楼法院审结一起医疗美容侵权责任纠纷,法官用案例教您规避“美丽陷阱”。

去年3月16日,张女士在某医美机构购买皮秒服务6次,并支付费用9800元。当日,张女士消费皮秒项目一次。次日,张女士面部出现水肿、红斑、水疱,伴疼痛剧烈,就医后被诊断为烧伤、细菌性感染。因面部受损严重,需长期治疗,张女士当月同该医美机构沟通赔偿事宜无果后,向鼓楼区卫生监督所反映该医美机构医疗美容问题。鼓楼区卫生监督所现场检查并约谈该医美机构法定代表人林某,林某承认店内开展的皮秒项目未取得相应医疗资质。张女士诉至鼓楼法院,要求该医美机构退还费用、支付三倍惩罚性赔偿金并承担侵权赔偿。

鼓楼法院认为,该医美机构在明知其不具有医疗美容相关资质情况下,仍然向张女士提供案涉服务,该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对消费者的消费抉择产生重大影响,构成欺诈。故张女士诉请退还服务费9800元、赔偿三倍服务价款29400元,于法有据,鼓楼法院予以支持。

该医美机构未能提交诊疗记录等材料证明其按相关医疗美容规范为张女士提供美容服务,亦无证据证实张女士现有病症为其他原因所致,推定张女士的损害后果与该医美机构的行为存在因果关系。

鼓楼法院认定该医美机构有过错,由此给张女士造成的损失,应予赔偿。法院判令该医美机构赔偿张女士医疗费、误工费、鉴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34476.44元。该医美机构不服提出上诉,福州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提醒,消费者选择医美机构时,一定要谨慎查看医美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主诊医师的执业医师资格,结合所选择的医疗美容项目,判断该机构是否具备从事相关医疗美容服务的资质。(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卢晓雯)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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