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曾联合下发《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和《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要求切实保障农村村民建住宅的合理用地需求。闽侯县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政策,对一些农村未经批准违法乱占耕地建房,触碰了耕地保护红线的行为坚决予以整改,在常态化开展违法整治工作中积极开展用地报批服务工作,确保刚性政策执行,同时保障群众“户有所居”。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闽侯县对未经审批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零容忍”,利用自主巡查和自然资源卫片系统进行“回头看”,对大湖乡东姚村、廷坪乡罗桥村、荆溪镇关西村、青口镇联丰村、鸿尾乡超墘村等未经批准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进行坚决处置,同时对全县“两违”问题开展摸排,已摸排275宗,处置274宗,取得阶段性成效。
宅基地是保障农民安居乐业和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加强宅基地管理,对于保护农民权益、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闽侯着力保障群众合理住房需求,落实“一户一宅”有关政策,切实让群众安心居住、稳步发展。截至今年11月,闽侯县政府已审批2个批次新增建设用地,涉及群众23户,用地面积达1793平方米;各乡镇对符合本级审批条件的个人建房进行审批,已审批308宗,其中新建107宗、旧房改建201宗。这些积极举措不仅满足了农村居民对住房的合理需求,也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下一步,闽侯县将继续加大疏堵结合力度,学好用好相关规章制度,优化宅基地管理,不断推动农村居民安居乐业,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贡献力量。(通讯员 黄建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