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电影,稳赚不赔,签完合同只需要坐等分红”“这次我们邀请了两位著名演员当主演,决不亏钱,肯定赚钱”……2019年至2022年,以张某某、曾某等人为首的犯罪团伙精心设下影视投资骗局,引诱数十名投资者落入圈套,卷走2000多万元资金。
虚构“成功男士”人设诈骗2000多万元
据介绍,2019年至2022年,张某某、曾某、卓某某伙同聂某某(分别占股80%、5%、5%、10%)利用设立的幌子公司,违法从事网络诈骗犯罪活动。
该诈骗公司下设营销部、客服部、后勤部,组织严密,招募业务员、客服人员等,组建多个营销小组。业务员通过微信号添加女性客户,虚构中年丧偶单身等“成功男士”人设,使用固定话术与女性客户培养感情,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欺骗客户投资电影版权转让项目。待客户将投资款转入上线公司的对公账户后,该诈骗公司再对接上线公司将伪造的合同寄给客户,并由公司客服组介入客户后期维护及二次营销,进一步诈骗客户钱财。
被害人的投资并未实际用于电影投资,而是由诈骗公司与上线公司五五分成。45名被害人受骗,涉案金额达2000多万元。
坚持“应追尽追”最大程度挽回损失
由于该案案情复杂、参与人员众多、涉案金额巨大,仓山检察院检察人员深入分析案件中的法律事实,准确把握案件中的实质法律关系。最终,仓山检察院分别以诈骗罪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张某某、曾某等人提起公诉。仓山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对张某某等45人判处刑罚。
依法办案的同时,仓山检察院积极开展追赃挽损工作,坚持“应追尽追”,加强与公安、法院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成功引导被告人退赃退赔200余万元,预缴罚金57万元,并冻结涉案账户及相关资产,最大程度挽回受害人的经济损失。
制发检察建议加强综合治理
针对本案犯罪分子以公司为“幌子”或利用“空壳公司”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情况,仓山检察院向仓山区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提出加强综合治理的意见。相关部门回函采纳检察机关建议,并扎实整改落实。
仓山检察院还以真实案例为警示,拍摄反电信网络诈骗微视频《你的“好友”——明星名导“大电影”警惕投资新诈骗》,借助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增强民众反诈意识,助力形成全民反诈的良好社会氛围,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秩序。(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林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