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两区县获河湖长制正向激励 福州日报 2025-08-15 10:32 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省财政近日下达正向激励资金1000万元,对2024年度河湖长制工作成效好的10个县(区)给予奖励,每个100万元,包括福州晋安区、罗源县。该资金主要用于河湖巡查、设施维修养护、河湖监测监控、河长制信息化平台建设等。 福建自2023年起,已连续两年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正向激励政策,累计安排资金2000万元,持续提升治水、管水、兴水、护水工作水平,推动河湖面貌全面提档升级。(记者 欧阳进权) (责任编辑:赵睿) 福州新闻最新新闻 24小时点击排行榜 一湾活水满城欢——福州“亲水经济”带火暑期 福州工匠学院多管齐下解高技能人才之“渴” 雨水“撤退”高温重返 15日起3天市区高温维持 马尾法院为民企“化债”3400万元 交易出纠纷,行使职务行为的受托人是否担责? 厦门国际银行三明分行与三明市消保中心成功签 2025闽台(邵武)青少年跆拳道邀请赛开幕 “变种怪兔”入侵美国一社区:头部长出黑色触 第二届中国乡宴产业大会9月15日在厦门正式启 开启文旅传播新模式 《假期中的她们》开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