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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中院活用“总对总”机制,巧解20余起涉台商事纠纷
福州日报
2025-10-22 14:57

“耐心调解化干戈,真心实意为人民。”“依法办案,执法有情。”日前,两面致谢锦旗被不约而同送到了福州中院民四庭的办公室。从刚开庭的剑拔弩张、势不两立,到调解过后的握手言和,这两面锦旗的背后,见证了一次涉台企业纠纷的圆满化解。

积年宿怨

20余起纠纷如何解

这一系列案件要追溯到2022年10月。福州某本土企业与某台资企业签订《委托经营合同》,共同合作,在福州经营一家养老机构。台资企业的管理经验,加上本地企业充足的资源,很快形成双赢的良好局面,老年人纷纷入住,养老机构的声誉也不断提升。

然而好景不长。短暂的蜜月期过后,艰难的磨合期随之到来。负责经营的台企负责人不熟悉大陆相关政策,导致企业未能顺利领取一笔补贴,令双方陷入了分歧与互相指责的循环。押金退给谁?房租怎么付?员工社保谁来交?……一连串纠纷之下,矛盾也不断升级。

“2023年起,两家企业开始互相起诉,各类诉讼、执行及未诉纠纷累计有20余起。”接手案件的福州中院法官刘瑜告诉记者,双方负责人甚至还出现肢体冲突,被行政拘留。

管理层之间的分歧,令养老机构的服务与经营质量不断下降,也影响到了入住老年人的生活。频频爆发的冲突也令老人们惴惴不安,机构渐渐走向下坡路。

“20余起诉讼盘根错节,流程繁杂,耗时良久,如果仍按部就班走诉讼途径,难以解开双方芥蒂,也无法让养老机构重新正常运转。”面对这一局面,刘瑜的心中有了方向:必须展开调解,解开当事人的心结。

集智破局

台胞助力共调解

然而,在两家剑拔弩张的企业间寻求调解,谈何容易?开庭伊始,法官便试探性地询问双方的调解意愿,双方法人代表都给出了斩钉截铁的回应:“一定要告到赢为止!”“绝不可能调解,和他没什么好说的!”

眼见案件即将陷入僵局,法官迅速联系市台办,启动“总对总”涉台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很快,台胞调解员李尚儒给双方打去了电话。

“你们有20多起互为原被告案件等待诉讼。等全部启动诉讼,诉讼费、律师费且不说,每个月、每周你们都要往法院跑,劳心劳力,生意还怎么做?”同样作为商界人士,李尚儒给双方算起了经济账,“你们都是从事养老服务业的,这样剑拔弩张、大打出手,让老年人怎么放心?”

一本经济账,一本口碑账,两本账目一算,双方的口风就此松动。借助“总对总”机制,各方趁热打铁,展开调解。市台办从国家大力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角度劝导双方放下争议,互利共赢。刘瑜也趁热打铁,为双方对起了账单,“你们有这么多件诉讼,不如罗列一个清单,梳理计算各自欠对方多少钱,最后再统一结算?”

最终,在核算完所有账目后,双方也得出结论,本土企业大约欠台湾企业70余万元。随后,主审法官、台胞调解员及市台办继续开展“面对面”“背靠背”“线上+线下”调解,双方逐步缩小调解金额的差距,最终达成了包含本案纠纷在内20余件已诉及未诉案件的一揽子调解协议,双方均承诺不再缠讼及互诉。

机制落地

台企解纷更有利

这场成功调解的背后,是“总对总”涉台纠纷在线诉调机制的又一次成功应用。近年来,依托该机制,福州中院充分发挥台胞调解员优势,探索涉台纠纷多元化解新途径。

刘瑜所在的民四庭,主要审理涉外涉港澳台案件。说起台胞调解员的优势,她如数家珍:“许多台胞台企不熟悉大陆法律,请一位台胞调解员,既能依靠‘老乡’身份快速拉近距离,又能准确道出台胞台企的痛点,在调解工作上意义非凡。”

据悉,早在2010年起,福州中院便已建立涉台案件调解员制度,曾聘任多位台湾同胞和从事涉台工作的人员担任涉台案件调解员,取得良好成效。

“涉台案件调解员责任重大。”市台胞权益保障中心负责人陈葳葳表示,涉台案件调解员调解的是案件的矛盾,调顺的则是两岸之间浓浓的同胞情,“积极化解涉台矛盾纠纷,同样也是为两岸融合发展出一份力。”

近年来,借助“总对总”机制,福州中院与市台办积极对接,选派相应行业的调解员参与调解,运行机制愈发顺畅。“如今,中院的涉台商事纠纷,几乎都会先去调解员手上走上一遭,尝试调解可能;一些基层法院也开始纷纷尝试自主运用‘总对总’机制,助力涉台案件调解。”福州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福州中院将持续发力,常态化开展涉台案件委托调解、联动调解,让更多涉台纠纷止于未诉、化于萌芽。(记者 阮冠达)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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