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发布民办学校报读提示
入学勿信“特殊捷径”,缴费认准“三条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民办教育招生秩序,切实保障广大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8月2日,市教育局发布《关于报读民办学校的温馨提示》,提醒学生和家长务必通过正规渠道办理入学,切勿轻信所谓“特殊捷径”,并在缴费环节牢记关键要求,守好“钱袋子”。
提示明确,学生须严格按教育部门规定流程办理入学。各校严禁空挂学籍、人籍分离、学籍造假。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免试入学,凡以收取简历、音视频材料、考试证书等作为录取依据,或以“校园开放日”等名义变相考查学生、家长的,请勿轻信或参与。普通高中严格执行全市统一投档录取,未经福州市中招办投档录取的考生及普高线下生,自行到校就读将无法注册普高学籍、无法取得高中毕业证书,并将影响后续高考报名。
在守护资金安全方面,家长缴费时要牢记三条关键要求:一是缴费应交收费专户。学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及代办费等应直接存入学校收费专用账户,建议家长与学校签订规范的收退费协议,并索要票据。二是提前了解收费标准。民办学校应落实收费公示和公开承诺制度,建议家长通过校务公开栏、学校网站等平台查看收费信息,警惕“学费折扣优惠”“升学保过”等不切实际的承诺。三是按学期或学年缴费。民办学校严禁跨学年或学期收费,家长不要“一次性缴纳多年学费”,也不要缴纳“教育储备金”“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市民如遇违规收费等情况,可向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反映。(记者 林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