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西新闻网讯(通讯员 张丽华) “阙某和你离婚纠纷一案,你愿意接受调解吗?”“愿意。”10月28日,法官通过微信视频确认了被告身份信息的真实性和调解意思后,一场跨国离婚诉讼纠纷案件的庭后调解在一间小小的办公室内上演,并最终挽回了一段“跨国之恋”。笔者从永定区人民法院了解到,此案是该院首次运用微信视频成功调解的第一起跨国离婚案。
据悉,2012年6月,阙某娶了“越南新娘”黎某,两人婚后因性格不合、缺乏沟通,常因一些琐事争吵,尤其是伴着女儿的出生,两人争吵加剧,矛盾升级。2014年4月,黎某索性带着女儿回了越南,至今未归。阙某认为双方的感情已经没有必要维系下去,遂于2015年5月15日向永定法院提起诉讼,诉请解除与黎某的婚姻关系,婚生女由黎某负责抚养。
起诉时由于阙某不能提供被告的详细地址,出现应诉材料无法送达的问题,法院即依法向被告公告送达了相关起诉、开庭通知。庭审时,因阙某不愿与被告和好,且被告未出庭参加诉讼,无法进行调解。承办此案的法官卢卫蓉本可一判了之,但她觉得此案可能还有转机,便在庭审结束后让阙某到其办公室继续做调解工作。得知阙某有黎某的微信,卢卫蓉当即提出通过微信视频的方式进行庭后调解,并得到了阙某的同意。
视频接通后,即出现了开头的一幕。一开始黎某表示既然阙某想离婚,那就遵从他的意思,婚生女她会照顾。随后,卢卫蓉和人民陪审员苏新玲先后与黎某进行了视频对话,经过多次做工作,黎某离婚的念头有所松动,卢卫蓉趁热打铁继续劝说,经过一个多小时的不懈努力,最终黎某表示愿意回中国,并让阙某等他,阙某听后也表示愿意撤诉。至此,一起跨国离婚诉讼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运用微信视频调解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讼累,节约司法资源,还打破了空间的束缚,让离婚诉讼案件一方当事人在不到庭也未特别授权情况下仍能开展调解工作,这无疑是法院提供跨域服务的又一有益实践。下一步,我院将逐步探索完善这一做法,打造更便民的司法服务。”该院分管民事审判的副院长姜文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