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通报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违反八项规定等腐败问题的典型案例,分别是:
南安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黄泉胜利用审批土地手续等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南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原主任刘从愿等4人,利用人防工程手续审批及拨款的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被立案调查,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南安市投资审计中心原负责人潘琼英,利用负责审核辖区内工程项目竣工结算的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受到行政开除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南安市公安局码头派出所民警朱少波,利用办理辖区内出生未落户人员入户的职务便利,索取及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受到行政开除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湖头村副主任林先裕违规领取补贴问题。林先裕在任华亭镇湖头村副主任期间,伙同村两委虚造工程造价套取工程款1.76万元用于发放补贴,个人从中分得1800元。林先裕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莆田市城厢区东海镇西黄村调解主任沈伟违规重复领取工资补贴问题。沈伟在领取上级财政下发的2014年1月至6月村(居)干部工资的情况下,又从该村小金库中违规造册领取工资补贴3000元。沈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莆田市城厢区东海镇蔡亭村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杨国明履行财务管理职责不力,造成村财损失问题。杨国明在任东海镇蔡亭村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期间,由于审核把关不严,造成杨某某等13人重复领取计生补贴2.35万元、蔡某某重复领取工资3600元等问题,杨国明对此负有领导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武平县市场服务中心原主任肖锦生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经查,2015年春节前,肖锦生在任武平县市场服务中心主任期间,多次主持召开班子会议研究决定,以降温费等名义为本单位干部职工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25315元。2015年7月29日,肖锦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全部退回违规发放的津补贴。
武平县教育工委副书记、教育工会主席魏国贤违规公务接待、公款送礼问题。经查,2013年至2014年间,魏国贤在任县教育工委副书记、教育工会主席期间,多次用工会经费接待与工会工作无关的外地客人,并用工会经费购买土特产用于个人送礼。2015年7月29日,魏国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责令承担相关费用。
上杭人防办主任刘忠华涉嫌严重违纪接受调查
东快讯(记者吴静)昨日,记者从龙岩市纪委获悉,上杭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保留正科长级)刘忠华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