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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一男酒驾撞伤老人后逃逸 被判刑并终生禁驾
2015-10-22 09:29
泉州晚报

饮酒后驾驶小车撞倒一位骑电动三轮车的老人,驾驶员范某选择了驾车逃逸,经劝说后自首投案。

昨日,范某被安溪警方以涉嫌交通肇事罪羁押在安溪看守所,并提请安溪检察院对其逮捕。经办民警说,范某所付出的代价极沉重,不但要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还将被判处3至7年的刑期并被终生禁驾。

10月11日晚21时许,在安溪县永安路路段,一辆皇冠小轿车撞倒了正在行驶中的电动三轮车,三轮车上的老农受伤倒地不起,肇事司机见状却加大油门驾车逃走。

安溪县交警大队秩序中队民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处置,通过向目击证人和调取监控视频,最终确定肇事车辆的车号及车主范某,范某今年46岁,系江苏省宜兴人,长期在安溪茶都经营茶具生意。

当经办民警拨打范某电话时,却显示关机,一直处于失联状态,民警又与范某的老婆沈某取得了联系,做她工作劝其丈夫投案自首。第二天下午,范某在亲属的陪同下,向警方投案自首。

据范某交代,事故发生当天的中午和晚上,其与朋友应酬时的确是喝了点酒,在路上撞伤刘某后,出于酒后驾车的害怕心理他选择了逃逸。经民警调查,认定此次交通事故范某应负全部责任。

记者了解到,三轮车车主刘某,今年64岁,长坑人。在事故发生后,刘某立即被送往医院,至今仍处于昏迷状态,在医院IUO重症病房救治,已花近10万元医药费。经法医鉴定,刘某为重伤。案发后,沈某已支付刘某的医疗费几万元。

目前,范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羁押在安溪县看守所,并被提请安溪县检察院批准逮捕。范某因酒后驾车致人重伤并驾车逃逸,他可能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刑事处罚以及终身禁驾的行政处罚。

由于交通肇事逃逸无法获得保险公司赔偿,伤者的医疗费用将全部由自己支付,范某所付出的代价不可谓不沉重。对此,民警特别提醒广大机动车车主:发生交通事故时千万不要逃逸,应在第一时间报警,并保护好车祸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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