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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日起 泉州处理高速非现场交通违法须带二代身份证
2015-10-30 10:12
东南早报

广大驾驶人请注意了,11月2日起,处理高速非现场交通违法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请先确认完好无损,以免无法处理。

记者从泉州高速交警支队了解到,自11月2日起,泉州高速违法处理窗口将全面启用二代身份证读写设备,驾驶人前往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如电子监控设备拍摄的交通违法等)时,除了要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及其复印件外,还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否则将无法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

据介绍,二代身份证读卡器,采用电子扫描,从而提高了驾驶人信息录入的速度和信息采集的准确度。泉州高速交警温馨提醒,驾驶人在去处理交通违法前,请先确认二代身份证是否完好,如果二代身份证出现损坏、遗失等情况,也将无法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

目前,泉州高速交警违法受理的三个窗口为:一大队,洛江区安达路7号(洛江区政府旁);二大队,泉州西出口往南安方向200米(四季康城旁);四大队,晋石高速晋江南出入口(晋江市灵源街道办事处小浯塘村)。(记者 林志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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