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晚报社APP-泉州通11月3日讯(记者黄耿煌 通讯员傅汉阳)“我刚出生的儿子被人抢走了,我要报案。”11月1日,在南安石井边防派出所接到女子任某这样的一起报案。正当警方全力侦办时,今日,女子又对民警说,来抢孩子的男子其实是儿子的生父,她还没想好是否要争回抚养权。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11月1日,女子任某来到石井边防派出所报警并做笔录。任某说,8月10日她在厦门生下了儿子小任,出院后返回石井居住。9月26日上午,林某和一男一女来到租房,声称要看孩子却趁势抱住她,让那一男一女抢走孩子。林某一直抱着任某,并守在她身边,不让她追出去。直到当天下午,同住的姐妹回来,林某才离开。事后任某多次向林某要小孩却均遭拒绝。
任某说她是认识林某的,林某曾是她的男朋友,但后来分开了。怀孕前除了林某,她还曾跟其他人有过性关系,所以无法确定孩子的生父是谁。她还对民警说,林某之所以要抢她的儿子,是因为林某的老婆不能生。
然而,当林某被叫到边防所配合调查时,林某的说法与任某大相径庭。林某称,在任某前怀孕前一个多月,他就和任某住在一起并发生性关系,任某生产时还是他陪在医院的。小孩出生一个多月后,他已经和任某商量好要送回老家由母亲抚养。“抢小孩”那天是已经和任某商量好来接小孩的。来的时候,任某已经将小孩的物品打包好了。同来的朋友抱走小孩时,他和朋友都没使用暴力。只是抱走小孩时,任某情绪不太好,他才陪在她身边。当天,他就在任某的租房里住了下来,一直呆到10月11日。期间,两人还一起到江西旅游散心,并给任某一张存有15万元的银行卡。
事情看来另有隐情。昨日,民警赶紧叫来任某。这次,任某给出了跟第一次完全相反的说辞。原来,林某确实是孩子的父亲,任某也没有跟其他人发生性关系。报警的原因是,任某并不同意林某抱走孩子,那张15万元的银行卡自己拒绝过,是林某偷偷放进她包里的。孩子被抱走后,由于林某一直陪在她身边,她也就没有报警。直到自己探望生病的父亲返回石井后,林某不让她看孩子,她才报的警。只是,这时,她也没想好是不是要争回孩子的抚养权。
民警表示,由于双方均确认孩子是两人所生,且报案人未确定是否要夺回孩子,此案尚待作进一步处理。警方表示,报警应该实事求是,报假警严重的会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