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5日上午10时40分许,一辆教练车行驶在国道324泉港龙头岭路上,驶至泉港执法站时,被民警查个正着,车上开车的竟然是领证才11天的实习驾驶员,并非教练,而副驾驶座上的人和后排两人都是学员。
原来,泉港交警大队执法站民警执勤时,发现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教练车行驶轨迹不规范,于是示意该车司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检查中,民警发现开车的钟某是一名实习驾驶员,江西赣州人,今年18岁,并未取得教练证,只有实习驾驶证,今年10月23日才领证,同车还有其他3名学员。
据了解,当时钟某开车准备送3名学员到莆田市仙游县进行驾驶资格考试,因为学员的请求和对自己技术的“自信”,他偶尔还让学员开车,自己则在一旁指导。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民警对钟某驾驶车辆未年检处罚20元记3分,教练车未按规定的路线行驶处罚150元、学员上路未有教练员陪同处罚150,合并记3分,同时要接受罚款32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