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中午,余先生致电导报泉州站新闻热 线0595-22394110,称其父亲余成双在晋江市永和镇一家黏合剂制造公司上班时,被发现触电身亡,公司至今未给任何说法。
余先生说,他父亲独自从重庆到福建工作已经有10多年时间,不过来这家公司才一年多。
导报记者随后致电该公司一名王姓经理核实。王经理告诉导报记者,事发10月29日上午10点左右,当事人余成双系公司的普工,主要负责生产胶水一环节,而事发地点位于公司的洗桶车间。
据王经理介绍,一名搬运工进入该车间时,发现他躺在角落,以为在乘凉休息,十几秒后洗桶工人进入后才发现出事了。他们在事后查看监控发现,事发当时余成双穿着一条短裤进去洗桶车间,但此后发生的事情没有被监控到。而余成双此前被发现经常在上班时到此洗澡。其间,该工人马上把电源关闭,并将余成双手中水枪拿走。不过,余成双送医抢救后没能活过来。据法医现场鉴定后,初步确定是被电死的。警方经过调查后,也排除了他杀的可能。
王经理介绍,目前,公司与死者家属因赔偿问题未取得一致意见。对此,上海柏年(泉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林丹介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则可以按照工伤标准进行赔偿;若因电缆问题及公司安全等原因导致身亡,则不属于工伤工亡,应该按人身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