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携带油漆类物品上车,因散发刺鼻气味被公交司机劝下车,致双方发生纠纷,正好巧遇民警,经过及时调停,化解了矛盾,消除了安全隐患。
11月12日上午,泉州霞美派出所民警办事途中,经过泉州东南医院时,路边一名老人上前求助。民警遂下车了解情况,发现老人正与一公交车司机激烈争吵,造成了车上10多名乘客滞留。
民警迅速将双方分开,经过询问得知:当天上午公交车行驶到泉州客运站时,老人陈某私自携带两桶油漆上车并在车厢前段坐下。开车后,驾驶员李某闻到一股浓重的油漆味。考虑到车上还有孕妇小孩,为了保障乘客安全,李某不得不熄火停车,提醒陈某按照规定不允许携带油漆类物品乘车,并表示可以返还2元车钱。大家一番劝说后,陈某还是不听,坚持不愿意下车,要求李某必须帮其支付打的费用,双方争执不下,引发了纠纷。
随后民警对老人进行耐心劝导,告知他不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乘公交车是为了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请他积极配合。老人听完民警有理有据的劝说,表示理解并主动下车,公交司机也对民警耐心负责的工作表示十分感谢。
民警提示:在乘坐公交车时请不要携带汽油、酒精、发胶、油漆、火机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乘客自己要先对危险品有个认识,避免无意中将这些物品带上公交车,更不可明知有危险还要带上车,给全车乘客造成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