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眼尖,车辆现出原形。
明明买的是黄海的车,却爱面子,将车标改为奔驰,结果车主因擅自改装车辆外形被罚500元。
25日下午,泉州安溪县官桥交警中队民警在省道206线原澳江收费站路段执勤时,拦停一辆悬挂晋江号牌的“奔驰”越野车,民警检查发现,车主的行车证显示车型为“黄海”小型越野客车,但该车身的标示却与登记信息不符,车身前后以及轮毂等标志都被换成了“奔驰”。
随后,民警通过公安交通管理平台再次对行驶证和车辆车架号等车身参数进行比对,发现该车确实是“黄海牌”越野车。在事实面前,车主郭某承认自己为贪图一时虚荣,花钱从市场上购买了一套“奔驰”标志,将自己的车身标志全部更换,摇身变成进口奔驰越野车。
由于车辆标志对识别车辆有着重要作用,擅自更改属于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机动车登记规定》,擅自改装车辆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行为,处500元以下罚款并责令恢复原状,民警依法对车主进行了处罚,并责令改回本来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