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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出台机动车停车泊位错时共享措施
泉州晚报
2022-07-22 10:59

停车难一直是困扰市民工作和生活的难题。日前,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研究并通过《泉州市机动车停车泊位错时共享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泉州市将大力推行错时错峰停车,努力构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个人自律四位一体和良性互动的共享停车工作格局,最大限度盘活车位闲置资源。

泉州市出台机动车停车泊位错时共享措施

泉州商城广场的停车场对外开放,缓解周边停车难题。

住宅小区停车场“潮汐共享”

泉州市住宅小区停车场将实行“潮汐共享”,即利用居民停车时空错峰这一“潮汐”特性,让车主错峰“共享”停车位,盘活闲置资源,缓解停车难题。《意见》表示,鼓励各住宅小区在不影响交通运行和消防安全的前提下,合理施划、增设停车泊位。停车场实行分类定位、差别供给,适度满足居住停车需求,适度控制出行停车需求。根据业主大会决议,全体业主共有的住宅小区内部停车设施可向有停车需求的本小区住户或周边居民错时开放,提供临时停车服务。

去年,中心市区富临新天地小区主动开放地下停车场负二层800多个空余停车位供市民群众停放,并大量增设停车及步行引导标识,方便停车及行人行走。昨日下午,记者在富临新天地小区看到,地下停车场入口附近道路设有停车诱导屏,实时显示停车场空余车位,引导群众快捷停车。在泉州市儿童医院周边的丰泽街、东泽路、湖心街等道路上,设有多个停车指示牌;在富临新天地广场内部,优化停车路线、步行就医路线的沿途指引标识,标识简单、清晰、科学,快速指引车辆和行人通行。有不少车辆直接开进停车场停放。市民陈先生告诉记者,以前来泉州市儿童医院停车不太方便,现在该小区对外开放车位,停车方便多了。

重点区域周边停车场鼓励全天开放

在老城区和老旧住宅小区、医院、学校等停车矛盾突出的重点区域,泉州市鼓励公共停车场(库)全天开放。优先考虑利用在周边步行距离300—500米范围内的公共、专用、道路等各类停车资源,引导驾驶人员将车辆错时或临时停放。鼓励进一步挖掘利用距离目的地较远、换乘公共交通便利的大型停车设施集中停车,探索在集中停车点(接驳点)与目的地之间开通接驳巴士、微型公交、旅游观光车等。

泉州商城广场附近有医院、青少年宫、银行、酒店等,该停车场全天对外开放。昨日下午,记者看到,停车场内停着不少车辆。

机关单位停车场率先实行错时共享

《意见》指出,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在保障内部安全和秩序的前提下,应将内部停车设施错时对外开放,率先落实共享停车责任。结合信用+错峰停车,释放夜间泊位资源,让位于民,激活闲置车位资源。依托车位信息发布平台,定时定量进行共享发布,车主通过信用预约、信用准入,确保停车资源的有效合法管理。

据介绍,机关、企事业单位为了实现错时共享,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专业化停车企业管理共享停车设施。停车设施供给方应加强停放秩序和安全管理,停车人应当按规定停放车辆。同时,还可成立停车行业社团组织,建立停车设施供给方违约行为的信息共享准入、退出机制,以约束共享停车参与双方行为。

社会公共停车场归集共享

泉州市将建立全市统一停车接入标准,以政府引导激励、企业参与的方式,落地各区域社会停车接入升级服务。通过对各公共停车场停车潮汐及车位动态规律,为停车场闲置泊位时段定制错时共享服务,将闲置车位资源统一归集共享。根据规划要求配套增建的公共停车泊位,按照区域主管部门要求全部对外开放,不得自行占用。

商业配建停车场错时共享

泉州市鼓励商业、企业办公楼等配建的停车设施办理经营登记备案手续,对外提供错时或临时停车服务。鼓励大型商业设施停车场在闭店后,以非定时价格对社会车辆开放的要求,有效利用其停车场资源,缓解周边社会车辆停车压力,最大限度地为市民提供便捷的公共停车服务。

私人自有停车位预约共享

泉州市鼓励个人开展停车泊位有偿错时共享,社区、物业公司和其他相关单位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通过停车资源共享信息平台,让自有车位的供给方开放私人车位共享时段,面向市民提供预约车位等停车服务,方便车位需求方提前规划出行时间和出行路线,实现高峰引流,平峰导流,合理化分配车位,提高城市停车资源利用率。(泉州晚报记者 王金植 文/图)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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