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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通报今年第三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
东南早报
2023-10-30 10:08

记者从泉州市人社局获悉,为加大对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进一步落实劳动保障诚信约束机制,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我市公布了今年第三批用人单位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案件,共3起。

拖欠22名劳动者297525元 经营者涉嫌欠薪逃匿

今年3月下旬,晋江市人社局陆续接到劳动者投诉,反映泉州盛海木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82MA8TGK851H;法定代表人:陈锦森)存在拖欠劳动者报酬问题。

经查,该公司共拖欠22名劳动者2022年11月至2023年1月期间的劳动报酬,合计297525元。今年4月18日,晋江市人社局依法对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该公司逾期未支付;6月29日,针对该公司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违法行为,晋江市人社局依法作出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但该公司并未履行行政处罚。

在案件处理期间,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陈锦森拒绝出面解决拖欠工资问题,涉嫌欠薪逃匿。9月1日,晋江市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晋江市公安部门于9月13日立案调查。目前,该案正在侦办中。

妨碍劳动保障监察执法 企业被罚款10000元

今年5月17日,高某金等14人通过信访登记反映福建省富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845978773734;法定代表人:饶建兵)拖欠其2022年8月至2023年5月的工资。

5月18日,安溪县人社局向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该公司逾期不配合,也不报送相关书面材料;6月27日,安溪县人社局依法向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改正并报送相关书面材料,该公司逾期拒不改正。

7月21日,安溪县人社局依法对该公司妨碍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拖欠31名劳动者工资拒改正 进入强制执行阶段

今年6月5日,永春县人社局接到劳动者投诉,反映泉州市泉腾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82MA2XQ0N76R;法定代表人:刘圣年)存在拖欠工资问题。

经查,该公司拖欠31名劳动者工资共计84161元。6月9日,永春县人社局依法向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该公司逾期拒不改正;6月25日,永春县人社局依法对该公司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7月14日,经永春县人社局与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介入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该公司同意于7月31日前发放所拖欠的劳动者工资。因该公司逾期未按调解协议支付工资,该案目前已进入法院强制执行阶段。(东南早报记者 许奕梅 通讯员 王少璇)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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