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0月20日讯 昨天,读者林先生打海都热线通95060咨询,说看到一条微博《欠了14元 水表被拆了》,称厦门陈先生所在公司在湖滨南路外图书城附近有两个店铺,17日早上,厦门水务集团的工作人员以他们欠费太久为由,给予拆除水表的处罚。读者林先生也很纳闷:为啥才欠14元,水表就要被拆,到底是欠费了多久。
昨日,就读者的疑惑,海都记者咨询了水务集团。水务集团回应称,该用户欠费情况,水务集团工作人员已经有通知了。根据《城市供水节水条例》的规定:用户在接到水费催缴通知后,超过60日无正当理由仍未缴纳水费的,供水企业可暂时对其停止供水。
对于海都记者提出,停止供水也可以是关水阀,为啥一定要拆水表呢?工作人员解释,之所以会主要采用拆除水表的方式,是因为用户可能会有很多恢复供水的手段。而拆除水表和具体欠费金额无关。
据水务集团介绍,用户在缴清水费后,还需到水务柜台办理复表手续。复表费用根据水管口径大小不同,收取的费用也不同(20元~100元)。违约金的缴纳部分《城市供水节水条例》等均有规定: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收取未交纳水费金额的千分之三。这些费用都是经过物价部门审核的。(海都记者 兰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