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在公共车位上的石墩。
昨日,市民朱小姐在微博上向本报反映,翔安区马巷巷西路原本有一排公共停车位,却被店家搭盖石阶,公共路面上也被砌上石墩,导致附近停车困难,并引发多起事故。记者介入调查,城管执法人员到场处置。
朱小姐说,这个地方原来有一排公共的划线停车位,与外面的机动车道在同一水平线,大概几个月前,附近的店家请人铺设了一排高约20厘米、宽约3米的石阶,把停车位给覆盖掉,“让人误以为是市政部门铺设的石阶。”同时,店家还在公共路面上砌了30厘米高的石墩。“经常看到车辆停车时,刮碰到石墩。”朱小姐说。
昨日上午,记者在马巷巷西路看到,砌有石墩的路面左右两边都停满了汽车,唯独砌石墩的地方没停车。石墩共有4个,旁边铺着红地毯,地毯正对着的,是一家药店。药店店员说,她们不清楚石墩是谁砌的,老板也不在店里。朱小姐所说的石阶则是用地砖铺设,整齐划一。
翔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马巷中队执法人员也到了现场。“在公共路面上砌石墩,肯定是不行的,这个必须拆除。”执法人员表示,将进一步调查,依法作出处理。至于举报人所说的在公共停车位上铺设石阶的问题,执法人员表示,还要回去查红线图,如果那个地块是公共的,也将要求商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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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了定金的车位
竟已被法院查封
中介因未核实而担责
本报讯(通讯员 集法宣 记者 谭欣妮)今年3月,杨小姐(化名)经某中介公司居中介绍,与被告人黄某(化名)签订了车位购买合同,并当场支付定金3万元。然而,隔天杨小姐前往物业公司办理车库门禁卡时,却被告知该车位已遭法院查封。
杨小姐将中介公司起诉至集美区法院,向其追偿1万元。中介公司声称自己也是受害者。最终经法院调解,中介公司承认其对车位权属、授权代表人身份等情况未加核实,同意双倍退还杨小姐的中介费。至于已支付的3万元定金,杨小姐表示将另行向黄某主张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