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海西晨报讯(记者 董春辉 通讯员 同法宣)刘大妈与阿红是同村人,两人平常就有些小矛盾。2014年6月,刘大妈(化名)菜地里的砖头不见了,她怀疑是阿红(化名)拿走的。6月19日9时许,刘大妈在一家酒店门口偶遇阿红,当即上前质问。
面对刘大妈的厉声质问,阿红火冒三丈,两人很快争吵起来,并相互拉扯。刘大妈手抓垃圾朝阿红打过去,阿红拿着空塑料桶、雨伞和一小袋西红柿,与刘大妈互打。不久,民警闻讯赶到现场,将两人拉开。当日13时许,两人分别被送到市第二医院检查。
经法医鉴定,刘大妈的左肩关节脱位,损伤程度系轻伤二级;其左下颌和下唇正中分别有一条长1厘米和2.5厘米长的创口,损伤程度系轻微伤。而阿红的体表挫伤面积超过15平方厘米,损伤程度系轻微伤。
考虑到被告人阿红具有自首情节,并赔偿了被害人刘大妈的全部经济损失,取得对方的谅解,同时,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一定责任,近日,同安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阿红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