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因经商亏损,拖欠员工工资,为了过年竟抢夺朋友2万元钱。近日,男子邢某因犯抢夺罪,一审被厦门集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
邢老板原本是一名商人,他两年前来厦门与朋友一起做生意。因经营不善,无力支付员工工资,在2015年春节来临前,他萌生了抢生意伙伴杜老板钱财的主意。
于是,邢老板找来自己的手下赵某以及两个在烧烤摊认识的陌生男子,共谋抢钱事宜。他还安排赵某指认被害人杜老板,并让两陌生男子实施抢夺。
案发当晚,邢老板与杜老板一同吃饭喝酒,在酒桌上亲眼见杜老板将人民币2万余元装入挎包。
酒席结束后,邢老板邀杜老板一同前往茶馆喝茶打牌。杜老板答应后,便将挎包交由老婆吴女士先行提回家。
邢老板随后将该情况通报给手下赵某及两名陌生男子,还让赵某带领两名男子来到吴女士回家的必经之路。
当时,赵某向两名男子指认抢夺对象后,由两名男子尾随吴女士,并抢走她挎在肩上的挎包,包内有人民币2万余元、金戒指一枚、金项链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