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集美区一家公司大门的值班保安吴某因监守自盗获刑。他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多次窃取公司废钢料,侵占公司财物价值近14万元,还收取好处费。
吴某来自江西,41岁,他几年前应聘到厦门一家工程公司任职保安,他的工作任务就是对人员、车辆进出进行稽查,另外,还负责针对进出厂的载货车辆进行过磅和签单放行。
但是,吴某却利用职务便利,在担任保安期间,与前来公司收购废钢料的老周(已判刑)勾结,单独或伙同同事何某(已判刑)多次在称重时做手脚。
每次,老周到公司购买废钢料时,吴某就有意将老周的货车少称重,从而窃取公司废钢料合计36.46吨。经鉴定,这些废钢料共价值13.96万元。
事后,老周再付钱给吴某,按每少称一吨付1500元计算,他前后共分给吴某5.4万多元,吴某则将部分“好处费”分给同事何某。
案发后,吴某潜逃,被公安机关上网追逃。近日,吴某被抓获归案。
近日,集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吴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将被害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价值13.96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因此,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与同案犯退赔被害单位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