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滨南路湖滨中路十字路口一名女子带着一个小女孩在车流中乞讨。记者 唐光峰 摄
晨报记者 吴宇豪
厦门网-海西晨报讯 “有女子带着小孩在车流中乞讨太危险了,是亲生的吗?”近日,有市民向晨报反映,两名女子带着孩子在车流中乞讨,既妨碍车辆通行,又存在交通隐患。记者对此展开了调查。
目击:
路中乞讨险象丛生
12月5日16时30分,记者来到位于湖滨南路的嘉禾园前,车辆正在排队等红灯,两名女子带着女孩,站在两排车辆中间,向车主敲窗乞讨。天空当时下着雨,大人和小孩均没有使用雨具。
记者看到,两女子年龄均约30岁,其中一女子身穿蓝色外套,头发乱七八糟,脸上满是斑。女孩身穿粉红色外套,乖乖紧跟在女子身边。
另一名女子身穿白色外套,腹部隆起,疑似怀孕,手中还抱着孩子乞讨。
当绿灯亮时,许多车辆启动,蓝衣女子迅速从中间车道穿过,车主见状只好又停下车来,等待蓝衣女子走过后才重新启动,导致了后面车辆滞缓,既添堵又危险。之后雨势变大,两名女子交谈一番后,白衣女子先行离去,蓝衣女子带着孩子继续在路中乞讨。
记者粗略统计,在一个小时内,蓝衣女子约向150个车主进行了乞讨,给钱的车主有一成左右。当车主不理会时,女子则拉着女孩的手,直接绕过车前,走向另一辆车。
疑问:
乞讨者称家遭地震?
12月6日15时许,当记者开车经过湖滨南路时,又见到了蓝衣女子带着孩子在乞讨,却没见到白衣女子的踪影。
当记者在左转车道停下来等待红灯时,蓝衣女子牵着女孩的手向记者一边弯腰,嘴里一边念着“帮帮忙、帮帮忙……”
“孩子多大了?你们从哪里来的?怎么会在马路中间乞讨?”
蓝衣女子操着外地口音回答,“小孩4岁了。从甘肃来的,刚到厦门两天,家里遭遇地震,没有饭吃。”
蓝衣女子向记者解释,自己与孩子两人单独来到厦门,目前暂住火车站地下室。
就在记者要接着询问时,蓝衣女子便急忙叫小女孩说“谢谢”,之后转身走向后面的车主,不再理会记者。
交警:
来了半月赶都赶不走
在湖滨南路执勤的交警刘警官向记者透露,从半个月前开始,就有两名大人每天上午8时许,带着孩子在此乞讨,他经常劝导她们离开,她们会立即离开,可不过一会,她们又回来继续乞讨,赶都赶不走。
还有车主反映,看到大人和小孩从车前经过,小孩有时蹦蹦跳跳的,车都不敢启动,害怕她们突然来一个“碰瓷”。
记者经过几天的调查,发现蓝衣女子乞讨时都会带上小女孩。虽然孩子大多时间内都比较乖,一直跟在蓝衣女子身边,但时不时会在马路中间手舞足蹈,踢地上的小石头,有几次站不稳还差点摔倒在马路上。
厦门市救助管理站:
她们每年秋收后都会来厦乞讨
昨日,记者从厦门市救助管理站了解到,每年10月份后,都会有一批妇女带着小孩千里迢迢到厦门,在各大路口乞讨。
“秋收过后,地里的活忙完了,她们就来厦门过冬,赚点钱贴补家用,到春节前她们就会离开。”厦门市救助管理站相关负责人陈先生告诉记者。
陈先生表示,这些大人带小孩出来乞讨时,都会随身携带小孩的出生证、户口本等证件,来证明与小孩的关系。
陈先生提醒广大市民,在马路上遇到乞讨时,尽量不要直接给对方财物,这会助长他们在路中乞讨的行为。可以叫他们到救助站求助或拨打厦门市救助管理站热线0592-5511530。
记者从警媒热线了解到,现在一些来自外地比较贫困农村的年轻人,他(她)们觉得出来打工赚不到什么钱,就带着孩子到城市里乞讨。若市民怀疑大人在路上乞讨时,所带的小孩是拐骗来的,可以直接拨打110电话报警。
律师说法
带孩子乞讨可撤销监护权
如果他们的关系是真的,那么,父母带未成年子女乞讨是否涉嫌违法?福建瀛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苏奕欣告诉记者,根据2013年印发的《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父母利用未成年子女乞讨时,经公安机关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部门,三次以上批评教育拒不改正,严重影响未成年人正常生活、学习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监护人的监护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