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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多渠道受理欠薪投诉 不能用实物代替工资
2015-12-13 09:46
海峡导报

据海峡导报报道 (记者 钱玲玲 林芹/文 常海军/图)随着元旦、春节临近,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又进入了易发期和多发期。昨天,“欠薪投诉举报、劳动法律咨询”专题宣传活动在全省范围内举行。

小微企业拖欠工资增多

导报记者在厦门举行的宣传活动中了解到,截至11月30日,厦门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受理群众举报投诉案件8283件,书面审查1733家企业,处置110社会联动突发劳动纠纷1907件,处理各类劳资纠纷涉及10048人次,金额达9303万元。

来自省人社厅的数据显示,截止11月,全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149件;公安机关立案97件。

随着元旦、春节临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预计,因拖欠工资引发的劳动纠纷将进一步凸显。“拖欠工资问题以前主要发生在工程建设领域,但今年以来,受经济下行压力的影响,厦门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增多,发生停产倒闭或其老板失联而引发欠薪突发纠纷也明显增多,成为新的欠薪风险源。”有关负责人说。

拖欠水电费,将被重点监察

企业拖欠水电费,乍看起来并不是很严重的事,但很可能会被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列入重点监察对象。

有关负责人说,连续两到三个月工资无法按时发放,发放延时时间越来越长或无法足额发放,欠缴社保费用,拖欠厂房房租、水电费,供货商催促货款甚至以单位的财物等固定资产抵债等,都是企业经营不善可能出现拖欠工资的预兆。

目前,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已经采取多项举措,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其中包括与地税、水务、电力部门及物业单位建立信息沟通联动机制,一旦发现“苗头”,即对企业进行重点监察。

重点提醒

实物不能代替货币支付工资

有的企业由于经营不善,导致产品积压,无法支付职工工资。于是,就将产品交给职工去卖,卖出去就发工资,卖不出去就不发工资。这种做法合法吗?

有关负责人表示,这种做法侵害了职工获得劳动报酬的权益。工资应该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如果遇到类似情况,职工可向劳动监察机构举报投诉。

 投诉方式

当遇到用人单位不按时支付工资等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况时,劳动者可以拨打12333劳动保障热线,也可直接向市、区两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或者在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的网站、官方微博和微信发送举报投诉信件,都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反馈。

厦门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投诉电话:5110656;地址: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大厦一楼东侧(投诉中心);网址:www.labour-c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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