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新闻 >福建频道 >闽南新闻 >厦门新闻
实习期女司机上高速时速139公里 驾驶资格被注销
2015-12-17 10:43
厦门网

15日,厦门高速交警支队开展统一行动,严查辖区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一名还在实习期的女驾驶员因超速达50%以上未达80%,将被扣12分,刚刚考到手的驾驶资格因此被注销。

当天下午4时许,正在厦沙高速凤南停车区执勤的民警收到指挥中心信息,一部闽A牌照小车在限速80km/h的路段行驶时速达到139km/h,超速达50%以上未达80%。大约8分钟后,民警在停车区将此车拦了下来。驾车的是年轻女驾驶员胡某,她刚刚拿到驾驶证没多久,正在实习期内。当时胡某的车上按规定带了一名驾龄三年以上的驾驶人,但此人明显没有尽到“安全员”的责任。

因超速达50%以上未达80%,胡某将被处以记12分、罚款500元的处罚,同时,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返回顶部
手机站 海峡网
m.hxnew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