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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男子花了61万却买到二手车 获赔183万
海西晨报
2017-03-15 08:40

61万买车,买到了辆二手车。起诉后,消费者陈先生不仅要回了买车钱,还得到了一笔巨额赔偿———购车款的三倍,183万元。

2015年11月,陈先生向厦门迎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大切诺基2015款3.0L旗舰尊悦版小客车新车,花费68万余元,其中购车款61万元,其余为税款、保险等。

2016年1月26日,陈先生等来了自己的大切诺基。陈先生意外发现,该车并非新车,曾于2015年9月14日在河南省信阳市信阳威佳泰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保养,保养时车辆里程数为3055。

说好的新车变成二手车,陈先生怒将迎驾公司、万东工贸、鸿麟公司及万东工贸法定代表人吴某一并告上法院。

(责任编辑:杨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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