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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城市记忆传承特色文化 厦门老字号保护发展办法5月起实施
厦门网
2017-04-26 09:32

厦门老字号“黄则和花生汤店”。

老字号盛昌钟表。

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 詹文图/本报记者 黄少毅) 一部法规,同时开创两项全国第一。它不仅广受各界关注,还被专家认为是厦门在全国打造出的又一立法样本。

去年12月2日,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批准《厦门老字号保护发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该法规在实体上和程序上实现了双突破,开创两项全国第一:全国首部由代表联名提出并列入人大常委会议程审议通过的法规,全国首部促进老字号保护与发展的法规。前者为保障人大代表直接行使立法权力,参与讨论决定地方重大制度设计,提供了有益尝试;后者对于保护老字号历史文化,传承和弘扬民族传统文化和技艺,具有重要的示范和促进作用。

(责任编辑:杨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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